河北外国语学院 关于举办第七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语言文化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发展,提升新时代大学生语言文化素养与应用能力,打造大学生原创语言艺术精品,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七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的通知》要求,现将河北外国语学院校赛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奏响青春之歌,共谱时代华章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河北外国语学院政教处 学生处 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
协办单位:传媒学院
三、朗诵大赛活动要求
(一)活动对象
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正式注册的本专科在校学生;每位选手参赛作品不得多于两个,且组合形式(合诵、独诵等)不能相同;每部作品的参赛人数不得超过6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报名采用实名制,凭有效身份证明及学籍证明报名参赛,并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二)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内容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本届“新声”大赛主题,内容积极向上,展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专业素养。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色情、暴力、反动或有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不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相关法律纠纷。作品应体现“新声”特色,为“原创”或“改编”(影视剧或文学作品在舞台朗诵艺术形式上创新)作品,经典作品诵读不在参选之列。在参赛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作品。每个参赛作品时长不得超过7分钟。
(三)报名要求
1.作品报送要求:参赛视频;各参赛选手需填写(附件一);200字以内作品介绍;作品完整文本。以上内容请于7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学院名称+作品数量”,子文件夹“作品名称+姓名”的方式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872210828@qq.com;
2.推送作品数量要求:各学院推荐符合要求的作品数量不得少于1个,多者不限。
3.作品可借助配乐、视频、小型道具等多种辅助手段,作品限时7分钟, 计时以人声 (包括音频、视频中的人声,下同)开始计算,结束时间以最后人声结束时间为准,每部作品须完整呈现。
(四)奖项设置
根据报送作品数量及质量进行校级奖励,大赛设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学院、优秀组织个人奖。
校级评审后,选送优秀作品报送河北省教育厅进行评选,河北省教育厅组织省级初赛、复赛/决赛,且复赛/决赛以现场形式进行。
四、其他事项
1.建议淡妆出镜,着装得体、大方,正装或与视频内容相吻合的服装。
2.作品建议脱稿,如需朗诵稿请将稿件放置蓝色夹子中,朗诵时文件夹不要遮挡面部,应与胸平齐。
3.尽量选择与朗诵作品内容相搭配的背景、提前调试好设备,录制过程中注意摄像抖动、杂音等影响视频因素,注意语音语貌。
4.附件中报名表编号、带队教师姓名、电话、邮箱不用填写。
5.体裁可为诗歌、小说、戏剧、散文等,一定要保证作品的完整性。
6.选手可使用多种辅助手段,如配乐、视频等,可使用小型辅助道具,所有道具由选手自备。
7.联系方式:
河北外国语学院语言文字办公室:刘晓鹏,电话:0311-66007889
附件:第七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报名信息表
河北外国语学院 河北外国语学院 河北外国语学院
政研处 学生处 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6月28日 2024年6月28日
附件
第七届“新声”大学生语言文化艺术节
报名信息表
编号:
作品名称: 作者:
体 裁:
学 校:
学 院: 专业:
参赛人员姓名:
参赛人数:
联系人信息
选手负责人姓名: 选手负责人电话:
选手负责人邮箱:
教师信息
带队教师姓名: 带队教师电话:
带队教师邮箱: 指导教师姓名(不超过2人):
证书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河北外国语学院
参赛人签名:
注:报名表编号由承办方统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