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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

2018-02-01 15:00:48 来源:河北外国语学院培训工作网 浏览:980

2018年,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将以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普及抓短板、服务抓能力、治理抓机制、保障抓党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提升语言文字服务能力,大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续推动河北语言文字事业健康发展,为建设美丽河北贡献力量。

    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尊崇党章、遵守党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厅党组部署要求,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全面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

2.全面开展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按照《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2018年,与新一轮河北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同期规划,同时开展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建立河北省语言文字督导专家队伍,全面推进县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三、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3.全面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依据县域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结果,对河北已达到基本普及目标的县(市、区)适时开展验收。

4.推动落实《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按照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语委有关要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及河北对口扶贫工作,加强对口地区语言文字工作支援。

5.开展语言国情监测。对河北的县域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进行监测调查,开展有关行业领域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服务语言文字发展新趋势。

四、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6.继续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工作。按照教育部、国家语委安排,认真组织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抽查、审核、申报

    7.推动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根据河北实际,推进实施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逐步开展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进一步提高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

五、组织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和河北省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宣传月的宣传活动

8.精心组织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和河北省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宣传月活动。举办全省推普周重点宣传活动。

9.创新活动形式。整合各方力量,充分发挥基层语委和各大中专院校的作用,调动语委委员单位的积极性,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探索“互联网+”条件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学习宣传新模式。

六、继续做好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10.依法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河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完善各项制度,坚持依法测试,全面推进教师、大中专院校学生、国家公务员、有关行业工作人员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深入推进大中专院校学生全员测试,加强我省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11.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工作。继续举办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和测试员提高培训班,壮大测试员队伍,提升测试员队伍整体水平,确保全省培训测试工作顺利进行。

12.加强培训测试工作管理。认真执行《河北省实施〈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办法》和《河北省实施〈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操作规程(试行)〉细则》要求,严格遵守测试工作流程;继续加大培训测试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深入测试一线开展调研;对各测试站的测试工作进行实时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认真做好抽查复审工作,确保全省测试质量。

13.进一步提高培训测试工作信息化、网络化管理水平。继续完善和优化普通话智能测试信息管理系统各项服务功能,全面开展第四题计算机评测工作。加强行政督导,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我省机辅测试工作均衡开展。

14.协助国家语委普通话与文字应用培训测试中心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测试海外推广相关工作。

七、弘扬传承中华优秀语言文化

15.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安排,在每个县域遴选建设12个中华经典诵写讲普及型基地,在高校、科研院所、主流媒体或文化场馆建设语言文字研究型基地。

16.继续大力支持各市和大中专学校开展各具特色的“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联合相关部门,举办第三季《中国成语大会》河北部分高校选手资格赛。参加国家中华经典诵读、规范汉字书写大会等品牌活动。

17.开展2018年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河北汉语方言调查。组织专家按照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工作规范,对石家庄市赞皇县,张家口市万全区、蔚县、涿鹿县,廊坊市广阳区,保定市阜平县、涞水县,衡水市桃城区,邢台市桥东区,邯郸市涉县,定州市等11个县(市、区)进行汉语方言调查。各级语言文字工作管理部门、有关高校和课题组各司其责,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任务。

八、深化京津冀语言文字事业协同发展

18.继续做好京津冀语言文字事业协同发展第二期调研并启动第三期调研。对运河文化带、太行山文化带周边县(区)语言文字应用现状及发展对策进行调研。

19.继续组织“京津冀理工类高校魅力汉语大会”,加强理工科学生的人文素养。

20.开展京津冀语言文字区域协作交流。发挥京津冀书法教育基地和京津冀语言传播教育基地作用,多方开展工作研讨和协作交流,推进语言文字事业区域协同发展。

21.选派语言文字工作基础较好、特色鲜明的学校,参加京津冀中华经典诵写讲系列活动,促进三地文化与人文交流。

九、搞好队伍培训和工作宣传

22.提升语委干部和学校教师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根据工作需要,培训河北语委干部。按照国家语委要求,做好2018年国家级培训项目的河北参训人员选拔工作。

23.加大宣传力度。拓宽视野,将宣传意识贯穿于语言文字工作全过程;创新协调机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活动方式,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进一步发挥河北省和各地、各高校宣传网站的作用,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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